彩荣随笔:游走在犯罪边缘的爱心
2020,最难的路,是从菲律宾回国的路,没有之一。生育孩子是很辛苦的,母亲很伟大,这一点毋庸置疑,也请勿杠。
同时,繁殖又很容易,门槛特别低。
谁还不会繁殖呢?动物植物都会,猫猫狗狗都会。
家里的小猫要是不绝育,一不小心就给你生一窝。
人类,从孕育一个生命,到呱呱坠地,10月怀胎之苦,临盆分娩之痛,有少部分母亲更是因为难产而丧命,母亲经历生死考验,把新生儿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妈妈爱孩子,这种天然的情感,不仅仅是人类独有,动物也有!
最近一段时间,在菲律宾马尼拉,关于一个新生婴儿是否被妈妈遗弃的事情,各种版本都有。
在微信里,关于有人要收养这个孩子的事情,有很多人给发我信息,让我帮忙牵线,我拒绝了。
我在国内做过13年公益事业,类似事情经历过很多案例。
我知道在中国按照法律流程收养一个孩子的复杂程度。
现在跨国收养,涉及到两国不同的法律体系,难上加难。
或者说,违法的潜在因素更多。
首先说一下,我亲手经办过的一个案例。
在内蒙古清水河县,有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5岁,母亲跑了,父亲另外结婚生子,俩孩子跟着爷爷奶奶住在窑洞里,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龄,俩孩子一句话都不会说。
作为一个妈妈,作为一家公益协会,我们当时想的就是把孩子合法的接出来,训练他俩学会说话。
他俩不是天生不会说话,是没有语言环境,爷爷年迈,干农活养活俩孩子已经很吃力,奶奶有点精分。
当时,我在内蒙古爱心之家公益协会做义工,协会经过和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签订了一份多方见证的第三方托管协议。
描述一下场景,我带着协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我个人的身份证,我在协会的秘书长证件,还有村里的第一书记,派出所所长在一起,孩子的爷爷奶奶还是不停的念叨,你是不是人贩子,会不会把我娃带走就拐卖了?
我们当然不是人贩子,把孩子接到呼市以后,先体检,再安排到全托幼儿园,然后我连夜写文章给俩孩子筹集学费……
每个周末,都会有爱心妈妈把俩孩子接回家里,也有很多人提出领养,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固定的家庭,孩子们受到的教育肯定要比寄宿对孩子好,但是,我也深知,法律上,这不可以,我们帮人,不能违法。
我联系了民政局帮俩孩子申请一些基金补助,前面表格都是我帮填写,全部手续跑下来后,领钱时,民政局要求必须是孩子的爸爸带着有效亲子证件才有资格领取。
我联系过孩子的姑姑和爸爸多次,孩子的爸爸到最后也没有来领取。
那俩孩子的爸爸除了贡献精子,及在第三方托管协议上签字之外,对孩子不闻不问。
好的结果是,那两个孩子现在已经上小学了,身体健康。
那段时间,我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最担心俩孩子生病,因为这种尴尬的托管妈妈的身份,孩子万一有个啥意外或者啥大病,法律上严格追究起来,我们真的是担待不起。
在法律和献爱心之间,关于照顾非亲生的幼童,这个平衡木其实很难走。
现在说回这个出生不到10天的婴儿。
根据一个抱过这个婴儿3个小时的一位朋友描述,她给客户卖了机票,约这个客户到医院去做核酸检测,客户到医院和她汇合后,去医院里面排队,委托她帮忙照看婴儿。
她第一反应吓坏了,因为从未见过这么小的婴儿。
她描述,孩子装在一个纸袋里面,纸袋子里面有很多蟑螂卵。
她拍照询问她认识的宝妈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办?给喂什么?
后面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朋友圈和群里各种版本的都有。
各种爱心团体,爱心妈妈们都非常关注这个婴儿,多个家庭想要收养。
本案里面,最重要的核心人物,孩子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出现。
都是中间人传话。
仔细想一下,如果是我,孩子才出生两三天,我会把一个孩子送到一个朋友那里去吗?尤其是这个朋友马上回国,让这个朋友抱着小小的婴儿去医院,医院现在是多么危险的地方。
答案是,母子连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把这么小的宝宝托付给任何人。
换言之,我是这位朋友,我马上就要去医院做核酸检测,有人让我帮忙照看新生儿,我没有生养过孩子,不会带宝宝,我敢带着新生儿来医院这种新冠病毒感染高发的地方么?检测完要去酒店隔离的话,那么,这个婴儿接下来谁照顾?
答案是,我不敢接这份口头委托。
再说一下,卖票的这个朋友,一个软乎乎的新生婴儿送到你怀里,你抱了一下午,拍了照片,询问宝妈怎么照顾孩子,然后照片曝光后就成了弃婴事件的新闻源。
如果我是这个卖票的,有人给我塞一个新生儿在医院里,我是不敢抱过来的,尤其是疫情这么严重的时间段。
再说某某协会,某某宝妈,未经孩子爸爸妈妈的书面授权签字委托,就敢把孩子抱回家喂养,这爱心,都能理解,那么法律层面呢,就没想想?
所以,这个逻辑,我咋想也没想通。
这个孩子是在哪出生的,有没有出生纸,孩子的爸爸妈妈到底是谁。
孩子的爸爸妈妈是一开始就不想要这个孩子,还是后来随着网络的发酵影响暂时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
不管孩子的爸爸妈妈初心是咋样的,也不管你们有多大的实际难处,事实上,这个婴儿最近一周确实是被遗弃的状态。
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生父生母已经涉嫌遗弃罪。
各爱心团体和爱心宝妈们,爱心收养,如果没有按照法律流程来走,也涉嫌拐卖人口罪了。
法律,道德,人情,有时候,爱心上来,分不清孰轻孰重。
同理心,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一出生,这种遭遇令人难过,都想揽她入怀,耐心照顾她长大,付出金钱、时间、精力、爱心,这是好事呀,怎么会犯法?
但是,法律有时候就是这样无情,这个婴儿的事情,令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都很揪心,听说宝妈带婴儿去医院体检的时候,婴儿被医院扣下来了。
如果被认定为弃婴,在国内,一定是在医院做完体检派出所会送到福利院,再然后才能合法从童儿福利院院领养。
这个婴儿,我不清楚,接下来她的命运会怎么样,人们没有办法左右婴儿爸爸妈妈的决定。
明明知道眼下给好人家收养对孩子成长是最好的,可是,谁又敢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做?
在菲律宾,疫情期间,有很多人意外怀孕,不能堕胎,在这里堕胎同样违法,想回国,买不到机票,不想生孩子的妈妈们,最后无奈生下来的怎么办?
这样的华人弃婴,是第一起?还是最后一起?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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