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表示,最好的情况可能是在2021年4月之前批准针对新冠状病毒疾病的疫苗。 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总干事埃里克·多明戈(Eric Domingo)表示:“最好的情况是,如果临床试验在12月或1月完成,而一家公司将向FDA提出申请,那么我们将在2021年4月之前获得批准的疫苗。这意味着将持续三到六个月的临床试验仅三个月,他们将完成所有分析并立即提交给FDA。” 科学技术部部长德拉·佩尼亚(Fortunato delaPeña)表示,三到六个月的时间表是专家的预测。 德拉·佩尼亚(DelaPeña)表示,菲律宾正在与17个来自不同国家的疫苗开发商进行谈判,因为该国寻求采购新冠状病毒以免。已有六家外国制药公司与政府签署了机密披露协议(CDA)。CDA允许临床数据共享。在这六家疫苗生产商中,俄罗斯的Gamaleya研究所和中国的Sinovac表示有意进行临床试验并涉足菲律宾本地生产。国药控股表示有兴趣向该国供应产品。 同时,中国的ZFSW,台湾的Adimmune和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正在与菲律宾当局讨论可能的临床试验。 将包括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团结试验中的候选疫苗将在全国的八个试验区进行测试,并将涉及13个卫生机构。 来源:菲律宾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