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菲律宾代理总统发言人兼内阁秘书卡洛·诺格拉莱斯宣布,从 12月1日起,将允许完全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签证国家的国民进入菲律宾。 诺格拉莱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的指导方针由新发传染病管理机构间工作组 (IATF-EID) 在第150-A号决议中批准,有效期至12月15日,但如果我们看到实施情况良好,我们可以延长日期。 根据该决议,持有在抵达时有效期至少为六个月的护照,并持有前往其原籍国或下一目的地国的回程或出境机票,将被允许进入菲律宾;在抵达菲律宾前14天,外国人不得离开低风险名单国家/地区/司法管辖区;进入该国的外国人必须出示他们的疫苗接种证明和提供在出发前72小时内进行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 (RT-PCR) 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并且不再需要在抵达时进行基于设施的检疫隔离和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他表示,仅通过非低风险名单地区的旅客如果一直呆在机场并且没有获得入境许可,则不会被视为去过那里。 决议写道:“未成年人的检测和检疫规程应遵循与其同行的父母/监护人的检测和检疫规程。” 对于未能提供新冠检测报告的旅客将被要求接受6天的强制隔离,并在第五天接受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