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菲律宾移民局(BI)宣布,菲律宾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没有外交部(DFA)的入境豁免文件(EED)的情况下入境菲律宾。 移民局专员莫伦特(Jaime Morente) 表示,根据新发传染病管理跨机构工作组(IATF-EID)发布的最新决议,菲律宾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没有外交部的入境豁免文件的情况下入境菲律宾。虽然这些外国人在抵达机场时不再需要出示入境豁免文件,但他们仍然需要从菲律宾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适当的 9(a) 签证。 在2月17日的文件中,外交部要求移民局允许持有有效 9(a) 签证的人在没有入境豁免文件的情况下进入菲律宾。 菲律宾外交部还通知移民局,它已指示所有菲律宾外交服务机构在签发签证时的菲律宾国民的外国配偶、父母和子女签发签证时使用该符号。 此前,菲政府决定允许来自408号行政命令 (EO) 涵盖的国家/地区的国际旅客免签证进入菲律宾30天。 目前,该命令列出了150多个国家及地区,而来自行政命令未涵盖国家的外国人需要获得 9(a) 签证才能进入菲律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