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6日讯 涉信用卡信息类上、下游违法犯罪分子分工日趋精细,昨日记者了解到,一起跨国运送数量特别巨大的运送信用卡犯罪案,最终让18人落入法网,仅被告人施某凌就涉案52014张信用卡,实属罕见。 据悉,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时在菲律宾的施某凌以牟利为目的,接受被告人王某以及“周生”“龙虾”等客户的委托,为客户提供从国内运送信用卡套件到菲律宾马尼拉的物流服务,并雇佣被告人吴某鑫负责联络国内部分代收、运送人员以及信用卡到菲律宾境内的分派送达工作。 施某凌在接到订单后,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被告人吴某联系国内多家物流代收点,将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含有大量个人、对公信用卡套件的快递包裹,汇总到国内七个物流代收点,再由吴某从等14人分分合合将包裹从代收点取回进而拆封、统计、整理后,通过乘坐大巴车携带运送的方式,先是运往广东珠海,而后再通过由珠海到澳门的水客以“蚂蚁搬家”等各种方式运往澳门,最终通过澳门空运至菲律宾马尼拉。其中,查实施某凌、吴某莉、施某莉、施某补、吴某从涉案信用卡张数分别为52014张、50846、46738张、46738张、45309张。这些涉案信用卡的运输过程,分为四个不同层级涉及不同地区的七个物流窝点,涉及的其他13名被告人,涉案信用卡张数从3049张至45309张不等。 该案由晋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由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决施某凌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八年不等,并处2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随着网络“黑灰产”的不断蔓延,涉及黑灰产人员利用信用卡信息作为犯罪对象实施犯罪的案件不断上升。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规避打击,犯罪手法不断更新,涉信用卡信息类上、下游违法犯罪分子分工日趋精细、相互联系又极为隐蔽,造成源头阻断不易、全链条打击难的不利局面。如何提高司法打击力度,有效达到从源头上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就显得尤为重要。该案中,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最终查处四个不同层级涉及七个物流窝点的18名罪犯,有效警示了物流服务商在收、发件中应履行查验职责,促进行业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