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被害人入微信群、QQ群,宣称投资虚拟货币可获得高额回报,引诱客户投入资金后侵吞钱款……2021年12月14日,华蓥市法院一审宣判张某某等19名被告人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19名被告人均因诈骗罪被判处7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跨国电诈集团分工明确 2018年以来,夏某甲、孙某某(均未到案)等人成立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设有业务部、讲师部、技术部、客户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其中,业务部负责拉被害人入微信群、QQ群,烘托氛围,宣称自己炒比特币、神话币已获得高额回报,配合“老师”引诱客户投入资金;讲师部负责宣传比特币、神话币可获得高额收益;技术部负责吸纳客户资源、参与公司诈骗网页的设计、获取客户的登录信息;客户部负责收集业务员建立的微信群等二维码,将二维码提供给客户供应商,客户供应商将二维码引入客户资源;行政部负责办公场所的租赁、办公设备的购买、人员接送、食宿安排、人员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财务部负责工资、提成的发放,业务报账。 业务员大量创建QQ群、微信群,技术部将买来的客户拉入群里。业务员、组长分别假扮“水军”、投资经验丰富的“老师”等角色在QQ群、微信群相互配合,“老师”讲解、推荐股票,“水军”鼓吹“老师”投资赚钱很厉害,从而使被害人相信跟着“老师”投资能赚钱。后“老师”应“水军”请求进行网络直播,讲师部讲师在直播间从讲解股票转为引导客户投资比特币、神话币。在“水军”的吹捧和虚假投资盈利截图的误导下,被害人开始信任“老师”,便按照“老师”和群助理的引导,在该犯罪集团聘请他人设计、开发的投资比特币、神话币的网站和APP平台进行投资。被害人在该平台投资账户的涨跌以及存入、提取资金均由该集团控制。 境内外被害人超过500名 被害人投入资金后,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即在后台操作,让被害人的投资账户先有一些盈利,并允许被害人提取少量资金,待被害人大量追加投资后,该电信网络集团即通过“老师”故意反向喊单造成被害人投资亏损、拒绝被害人提取资金的申请、拉黑被害人联系方式等手段,侵吞被害人投入的资金。 被告人张某某等19人加入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担任组长、业务员等职位,充当“老师”助理、“水军”等角色,在微信群里发提前编辑好的话术,烘托“老师”实力,引诱受害人投入资金。各被告人通过工资及诈骗收益的提成获利。2018年至2019年期间,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分别在柬埔寨金边、柬埔寨波贝、菲律宾马尼拉、中国广州等地诈骗被害人逾500名,诈骗金额逾1.4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等1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地位作用、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四川法治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