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群里有群友说,他一个朋友在西港是开包子铺的,福建人。因为久不回国,结果国内老家被停水停电,还被刷墙了。 近年来,国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力度越来越大,工作任务层层下压,逐级压实责任,从上到下对电诈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 以个人直观感受而言,最近几年,国内公安机关在打击电诈、反诈宣传等方面投入的精力和资源是逐步加大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国内治安真的很好,特别是严打之后,这种现实中的犯罪活动比以往大大减少了;更重要的则是,国家从上到下打击电诈的坚定决心和目标的驱动。 在这一背景下,近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陆续对属地内的暂时身处海外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的“高危”居民发布过劝返通知,通知他们限期回国,逾期不归的,严重后果有列入失信人名单、暂停手机卡银行卡使用、影响亲属及子女上学升学、参军、征信、考录公务员,冻结社保,终极杀招是注销户口。 而刷墙,也作为一种震慑、劝返手段被部分地区所采用。 柬埔寨作为一个电诈高发敏感地区,身处其中的、从事正规工作和生意的中国人,也极容易被属地公安机关划定为“高危人群”,从而被劝返。 这样的例子很多。经常就有开店的,正常上班的读者,接到电话,要求限期回国。 不过,老家被刷墙的,还没有读者表示自己经历过。 关于这个事情,群友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坚决支持,打击电信诈骗就应该用雷霆手段;另一派则认为,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不加区分,殃及无辜人员和家属,不可取。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家人是电诈受害者,或者你仅是一个旁观者,你大概率都会支持这种作法,因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再怎么做都不为过。 但是,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好朋友身处柬埔寨,且从事正经生意或工作,你当然绝对不敢苟同这样的作法,因为这样极容易误伤你,且无辜连累到家人。 我的看法,对于各级公安机关来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任务重、压力大,这是客观现实,但是,不能因此就眉毛胡子一把抓,搞一刀切,而是要有更细致、更人性化的工作方法,要甄别,要区别对待,更重要的是要坚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说三点: 第一、不是在柬埔寨的所有人都是搞电信诈骗的,大多数人从事阳光行业的工作和生意,他们不应该被误伤,如果误伤应该有申诉渠道和机会。 第二、疫情之下,回国很困难,要充分考虑“高危”人员被通知劝返而“久不回国”的特殊情况。比如之前就遇到读者说,“劝返我,我也配合,我回去全力配合,我没做亏心事不怕,但是,现在我回不去啊... ...我欢迎劝返我,最好直接来柬埔寨带我回去... ...” 第三、即使是真正的电诈份子,未经审判前,他也只算犯罪嫌疑人,因此,对其本人提前予以的各类制裁是否有法可依、有例可循,这需要探讨;如果他经审判,被判有罪,对于他本人而言,那是罪有应得,但对于其家属的“连坐式”制裁和惩罚,是否有法可依、有理可循,这也需要探讨。 这不是辩护,只是相对理性的一点探讨。 © 来源:《西港日记》公众号 作者:大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