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的马尼拉黎明(Araw ng Kagitingan或Valor Day)与4月10日的麦加全天庆祝斋月结束的宗教庆典(Eid’I al-Fitr)期间,私营领域的当地工作者们有权享受到每日双倍工资政策,即200%的遣散费用亦包括前8小时的加班工资(基本工资的双倍)。 劳工与就业部在周五最新公布的第05号劳动法律建议中强调所有雇主须严格遵循规定,并依法向员工发放相应薪酬福利。对于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长,雇主需再付给员工超时加班费,且该加班费应为基本工资的30%(基础工资的小时工资乘以130%乘以工作时间)。 节假日工作的劳动者,若该特殊日子恰好为其休息日,应获得200%基本工资的30%作为特别补偿(基本工资乘以200%x130%)。 倘若员工在休息日法定公众假期矗立岗位超8小时,除正常加班费外,还将享受基本工资的200%乘以130%的加班费待遇。 如果雇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勤,雇主仍应按照100%的日薪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前提是他们已在正常假期前一天完成工作任务或享有带薪休假。 如若正常假期的前一天为企业的法定非工作日或预定休息日,员工如在非工作日或休息日的前一天完成工作任务或享有带薪休假,也有权利获取假日工资。 马尼拉的英雄节,用以纪念于1942年巴丹战争中为国家独立和解放英勇献身的士兵;斗斋节,伊斯兰教两大宗教节日之一,庆祝为期整整一个月的斋月全体日出到日落期间的禁食活动的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