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国家安全部部长陈一新签署第3号、第4号部令,公布《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2个部门规章),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有关个人及组织的电子设备、设施及有关程序、工具进行查验,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验通知书。 在紧急情况下,执法人员只需在市级以上国家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则可直接当场检查,受检者不得拒绝。 这意味着,当地执法人员将被赋予检查电子设备的权利,届时入境中国的人员或会被执法人员检查智能手机或电脑。 不过大家不用担心,这条规定主要针对那些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尤其是那些假借入境“旅游”之名却别有目的的特殊“游客”,对遵纪守法的公民没有什么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