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在谈及“拐卖儿童”问题时表示:“妇女儿童被拐时间越长伤害越大,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人贩子拐了孩子,这个孩子很小,他是不知道怎么去找家的。他想找家或找到家的时候,知道人贩子,已经是若干年以后了。但这个时候可能就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时间长短,让人贩子逍遥法外,应终生追责。”张宝艳说。 人贩子的猖狂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的孩子,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安全。 在2019年微博上出现了这样一条热搜。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国内最大的民间寻子网站“宝贝回家”成立于2007年,创办13个年。今天网站上还有四万多个家庭在寻找失踪的孩子。 十多年时间里,走失及被拐的孩子回家的案例只有两千多件。这背后,还有多少个破碎的家庭,每天煎熬地等待着孩子的消息。哪怕只有一个孩子被拐了,也意味着一个母亲被逼疯,一个家庭被击垮…… 因为孩子一旦被拐走,做父母的,可能倾其一生,都很难再寻回。 创始人张宝艳说:“按我们现在的寻人速度,再寻一百年也寻不完。” 为什么拐卖儿童犯罪屡禁不止?张宝艳说,因为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刚需买方市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教授李春雷说:买卖儿童几近市场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黑色利益链。 以前两年破获的7·14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购买一名男婴,成本在5~6万,转手卖出,可获利3~4万,就连中间介绍人,都可净挣1万多! 而在近两年打拐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货源不足,收养市场供不应求,巨大的利益诱惑,使得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当街抢孩子。 网上有个疯传的视频:一男子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畏惧的“顺手”牵走正在门前玩耍的幼童 还好被幼童哥哥及时发现,用力拽回。 事后该男子被警方抓捕,竟然淡定地说:我只是逗逗他,没想怎样! 由此可见,现在人贩子的猖狂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的孩子,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安全。 那么为什么说对拐卖妇女儿童是可以终身追责呢? 首先人贩子一次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在犯罪之后的几十年持续存在,而除了人贩子本人之外,其他人难以消除这一危害。人贩子当了几十年的守法公民并不代表着他的社会危害已经消失。 其次,拐卖妇女儿童罪可以较为容易的获取被拐卖对象的生物学证据,而且获取证人证言相对比较简单,相对不那么容易随着时间流逝增加司法成本。 为什么人贩子不宜死刑 1、拐卖儿童不处以死刑是有道理的,是为了保障被拐卖儿童的安全。试想拐卖儿童就死刑,那么结果就是,人贩在被捕前,就有可能杀死被拐卖的儿童,毁尸灭迹。 2、重刑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有个关于资本主义的论断:当利润超过百分之百,他们可以杀人。我想人性是共通的,对于追逐经济利益而贩卖儿童的人而言,有时他并不在乎死刑还是徒刑。 3、所以,无期还是死刑,是“保护孩子”和“威慑罪犯”的博弈。这是个精密的制度设计,死刑是否更好需要一定的时间检验,但检验的过程或者说代价可能是无辜孩子的生命。 为什么可以对人贩子处以重刑? 因为和人贩子不一样,大多买主买妇女儿童不是为了谋利,而是为了给老光棍买媳妇儿、给家族续香火等等,概括来说,是为了过日子,而且是为了过好日子。如果说,因为买妇女儿童别说过不了好日子,甚至眼下的烂日子也不让过了,甚至死刑!买主还会不会买?这是从买方市场的购买动机上进行打击。 人口贩卖,罪大恶极,人神共愤,丢失一个妇女儿童,毁了一个家庭几代人,让他们一辈子在阴影下生活。买主养育多少年孩子,他也是买主,他是出钱把孩子当商品一样买回来的,不是养父母,这是赤裸裸的犯罪,他们是毫无良知的败类,是人口贩卖的根源,不接受任何对于买主的善意。 世界很大,可孩子很小,人人心中,都有恶魔。愿每个做父母的,都可以保护好孩子,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怀里,安然入眠。 对于如何遏制人口贩卖还有什么好的建议,都可以在评论区和我们留言分享。 菲律宾世界日报 广大读者可在本公众号菜单栏使用菲律宾话费充值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