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马尼拉-政府已批准允许菲律宾参加不同的临床试验,以提出针对新冠状病毒的疫苗。 机构间新兴传染病管理工作组(IATF-MEID)于5月22日签署了2020年第39号决议,该决议批准了科学技术部(DOST)批准菲律宾与中国科学院广州卫生研究所,武汉中医药集团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研究所进行的疫苗临床试验。 根据5月23日公开的决议,菲律宾还将与台湾疫苗生产商Adimmune Corporation和Academia Sinica合作,对另一种疫苗进行临床试验。 机构间新兴传染病管理工作组表示,将向合作组织提供“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新冠状病毒疫苗目标产品概况的要求;世卫组织批准的资格预审程序和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更新了临床试验指南。 政府工作组同样表示,疫苗的研究地点将由参与实验的研究人员确定。完成临床测试后,研究文件将成为“ 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菲律宾市场上发布疫苗注册过程的要求”的一部分。 但是,机构间新兴传染病管理工作组要求由科学技术部领导的子技术小组必须与卫生部,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热带医学研究所和世界卫生组织进行协调,以获取有关临床试验进展的最新信息。 机构间新兴传染病管理工作组进一步批准了科学技术部的计划,该计划将建立一个菲律宾研发的抗新冠状病毒疫苗的研究中心。 科学技术部提议在邦板牙州新克拉克市建立病毒学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并“重新激活”科学技术部工业技术开发研究所的药物开发部门。 来源:菲律宾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