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借人玩损失九万多 法官提醒:交友须谨慎
【菲华吧11月15日专讯】生活时事关注: 手机借人玩损失九万多 法官提醒:交友须谨慎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支付密码被改,手机无法使用,女子怀疑是刚相识的男子动了手脚,等把重办的SIM卡插上,才发现已经迟了——卡里的存款早被转走了。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法官提醒,交友须谨慎,别把手机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手机被动了手脚,支付宝的钱不见了 2018年7月30日,经人介绍,盛女士与男子黄某某相识,当晚,两人就到一家酒店开房。在黄某某的要求下,盛女士将手机借给他玩。凌晨3点多,趁盛女士熟睡时,黄某某重置了盛女士的支付宝密码,之后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转账1万元给自己。 盛女士醒来后,发现密码被改,便质问黄某某是不是对她的手机动了手脚。黄某某否认:“可能是手机中毒了。”随后假装帮忙检查手机。就在盛女士眼前,黄某某又上演了一出“掉包计”,趁盛女士不注意,他取出手机SIM卡,替换成其他卡,导致手机无法使用。 第二天上午9点至12点,黄某某用换下来的SIM卡登录盛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再次转账7万多元,其中1万元用于赌博,另外6万余元转至自己的账户。在陪盛女士前往营业厅补办SIM卡时,黄某某找借口逃跑了。 败露后还不收手,承诺还钱却继续转账 盛女士将补办的卡插入手机一检查,才发现支付宝账户里的钱被转走了,她当即电话质问黄某某。眼见事情败露,黄某某承诺会还钱,让盛女士不要报警。没想到,他又将盛女士余额宝内的钱款转走了一部分。 去年7月30日,黄某某被警方抓获。被抓后,他仍为自己辩解,称他与盛女士一起赌博,转钱是经过盛女士同意的。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的辩解不成立,转移的钱款共计97487元,只有少部分用于赌博,其余均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个人债务。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钱款,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法院认为,黄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