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头条报道:10月23日,越南胡志明最高法院宣布维持对29岁女子从柬埔寨走私毒品至越南19次的死刑原判。 该女子每次运毒获得215美元酬劳,加上其他的一些酬劳,该女子总共获得7800美元酬劳,所有的报酬都被其用于个人开支和偿还债务。 据了解,2019年2月份,越南边境执法人员在越南边境省份龙安省,拦截到该女子驾驶一辆摩托车且携带着1.5公斤毒品和近2公斤冰毒从柬埔寨边境欲入境越南。 越南警方指出,这名29岁女毒贩供认,她受雇于某人,从柬埔寨柴桢省走私这批毒品至越南度胡县,并把毒品转交给41岁名叫Vu男子。每次获得215美元酬劳。 警方称,这名女子家住胡志明市。 警方表示,在她把毒品转交给Vu男子前,警方逮捕了她。 该嫌疑犯还供认,自从2018年11月份以来,她总共从柬埔寨走私毒品至越南19次,共获得7800美元酬劳。 越南最高法院指出,越南龙安省初级法院7月10日宣布,这名女子非法走私毒品罪名成立,判决这名女子死刑。随后这名女子承认所有罪名,但她上诉至最高法院,要求减轻罪行。 越南最高法院表示,因这名女子多次走私大量毒品,最高法院决定驳回这名女子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