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众议院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措施,旨在对该国野生动物的剥削和虐待施加更严厉的惩罚。 众议院自然资源委员会批准了在下议院提交的五项措施的合并法案,呼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合并法案旨在取代菲律宾第9147号共和国法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案》。 根据合并后的法案,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等严重罪行的惩罚是12年零1天至20年监禁,并处200,000至200万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轻罪的最低刑罚是监禁一个月零一天,并处以20,000菲律宾比索罚款。 这比现行法律规定的刑罚要重,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为监禁6年零一天至12年,并处以100,000到200万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根据现行法律,最轻的刑罚是监禁10天和罚款200菲律宾比索。 合并法案还指定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农业部和巴拉望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于巴拉望而言)是拟议法律的实施者。 合并法案的作者包括副议长、Cagayan de Oro市众议员Rufus Rodriguez,Occidental Mindoro众议员Josephine Sato,Pampanga众议员Juan Miguel Arroyo,Camarines Sur众议员Luis Raymund Villafuerte和Quezon市众议员Alfred Vargas。 Rufus Rodriguez强调说,现行法律“必须加以更新,改进和加强,以满足并解决我们今天的需求和问题。” Rodriguez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受到处罚,我感到高兴。我们对虐待野生动植物,特别是濒危物种的人,处以更长的徒刑和更高的罚款。” 他补充说:“仅在这里可以找到133种陆生哺乳动物,230种鸟类,244种爬行动物和97种两栖动物,以及120种鱼类。” 菲律宾众议院领导人强调,国家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应“保护国家的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防止过度开发,破坏,破碎,扑杀,偷猎,狩猎,污染和气候变化。” (来源:菲律宾首脑网suknow.com,菲律宾全方面新闻资讯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