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世界日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长莫伦特表示,从3月1日起,持有菲司法部、投资委员会、菲退休署、菲经济区管理局以及经济区签发的签证的所有外国人,在离境前,需出示旅行通行证。 而持有菲移民局签发的“离境许可证明”(ECC)的外国人将获得豁免。 莫伦特还宣布,菲政府跨机构工作组(IATF)已经取消了对2020年3月20日前签证外国人的入境限制,他们现在已经获准进入菲律宾。莫伦特说:实际上,持有有效和现有的9(g)、9(f)、SVEG和SIRV(EO63)签证者将获准入境,而无需出示入境豁免证明。菲移民局在公告中说,持有有效和现有签证并已被允许入境的外国人在抵达时,应持有和出示未过期的再入境许可,否则,他们将被送回机场。 按照《菲律宾移民法》规定,在移民局注册并获得外国人登记证(ACR I-Card)的所有外国人在返回菲律宾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再入境许可(RPs)或特别回国证明(SRC)。莫伦特警告说:如果未能出示上述证明,相关人员将被拒绝入境,并将登上其飞往始发港的航班返回。再入境许可和特别回国证明有效期为1年,他们将分别签发给持有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这些人在离开菲律宾前已获得担保并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即将离境的移民和非移民应保留其再入境交费凭证,以备他们在返回菲律宾时向机场移民官员出示已缴纳该费用。尽管如此,莫伦特说,那些准备返回菲律宾但再入境许可和特别回国证明已经到期的外国人仍可通过由其授权代表在菲移民局或其马尼拉分部等更新其许可,以获准再次进入菲律宾。移民局将清查在菲外国人数量2月22日,移民局说,它将根据政府抗疫工作组的一个决议,排查本国全部外国公民。移民局长莫伦特说,遵照IATF的决议,签发签证的各机构被要求向移民局提供它们签发签证的外国国民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