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移民局(BI)表示,3月1日起,由菲律宾司法部(DOJ),菲律宾投资委员会 (BOI) ,菲律宾退休管理局(PRA),菲律宾经济区管理局(PEZA)和经济区签发的签证外国公民在离境时需要出示旅行通行证(Travel Pass)。 移民专员莫伦特(Jaime Morente)表示:“由这些机构签发的签证的外国公民需要在出境时出示旅行证。持有移民局(BI)出境许可证(ECC)的外国人可免除此指令。” 莫伦特还宣布,机构间工作队(IATF)取消了 对现已获准进入该国的外国人的2020年3月20日的计算日期 。 移民局还表示,持有有效签证和现有签证并被允许入境的外国人入境时,应持有并出示未过期的再入境许可证。否则,他们将无法入境菲律宾。 《菲律宾移民法》要求所有在该局注册并获得外国人登记证(ACR I-Card)的外国人在返回菲律宾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RP)或特别回国证(SRC)。 莫伦特警告说:“未能出示这些RP / SRC将不被允许入境菲律宾,并且应禁止外国旅客入境菲律宾。” 他解释说,有效期为1年的居留证和SRC分别签发给持有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这些人在离开菲律宾之前已获得担保和付款。 因此,即将离境的移民和非移民应保留其正式收据的副本,以备他们在返回菲律宾后必须向机场的移民官员出示已缴纳的再入境费。 尽管如此,莫雷特表示,打算返回菲律宾的具有过期RP和SRC的外国人仍可通过要求其授权代表在移民局总部及其在马尼拉的办事处续签许可证来重新获得进入该国的特权。 在过去几天里,数十名外国人因过期入境许可而被拒绝进入尼诺阿基诺国际机场(NAIA),移民局局长发表了声明。 仅在周四,移民局港口运营部门就报告说,由于SRC过期,八名中国公民被排除在NAIA 1码头之外。 据悉,外国旅客于2020年1月全部离开该国,因此他们已经离开该国一年多,其入境许可证不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