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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防疫法将已在国会通过,散播病毒最高可判20年!

2021-3-25 07:30| 发布者: sophia1988001| 查看: 226| 评论: 0

摘要: 3月5日上午,柬埔寨国会召开全体会议,拟加快推进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法,逃避隔离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今日上午,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草案, ...




3月5日上午,柬埔寨国会召开全体会议,拟加快推进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法,逃避隔离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今日上午,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草案,该草案于2月28日获得内阁审议通过。

草案第6条规定,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约250美元至1250美元)。如果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约500美元至2500美元)。

草案第8条规定,新冠确诊患者逃避治疗或逃离治疗中心,可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如果他们的行为导致他人感染,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草案第9条规定,故意散播新冠病毒,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果有群体性或有组织性地散播新冠病毒,可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草案共有5章18条。

新法也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禁止出行、禁止聚集性活动、禁止商业性活动、禁止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活动。政府也可以封锁疫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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