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柬埔寨卫生部发布公告,3月11日新增62例确诊病例,60例属于2·20社区传播病例(44例柬埔寨籍,15例中国籍,1例越南籍),新增2例境外输入病例,新增22例治愈病例。 截至3月12日上午,柬埔寨累计确诊1225例,治愈619例,在院治疗604例,死亡1例。2·20事件确诊患者已达712例,其中431例中国籍。 社区传播确诊病例信息: 44例为柬埔寨籍,15女29男,年龄1岁至76岁,17例在金边,8例在国公省,7例在波罗勉省,5例在干拉省,1例在磅通省,6例未报告治疗地点。 15例为中国籍,1女14男,年龄26岁至40岁。3例在金边,11例在干拉省,1例未报告治疗地点。 1例为越南籍女子,年龄24岁,在金边。 新增输入病例信息: 2名印尼籍男子,年龄分别24岁和27岁,于2月26日到达柬埔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 治愈病例信息: 新增22例治愈病例,21例为社区感染治愈病例。包括19名中国籍、1名柬埔寨籍、1名越南籍。1例患者为60岁柬埔寨女性,1月15日从韩国抵柬后确诊。上述患者两次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被准许出院。 ◆ ◆ ◆ 柬埔寨防疫新法正式生效据了解,该草案共6章18条文,涉及保护民众健康,免受新冠肺炎和各类传染病的危害,同时该草案还制定了治罪条例。 草案第6条规定,在隔离管控期间,逃避隔离,逃出隔离点的,罚款100万(250美元)至500万(1250美元)柬币;如果逃避隔离致他人感染新冠,将被判处6个月到3年的有期徒刑,罚款200万(约合500美元)到1000万柬币(2500美元)。 草案第8条规定,确诊病患逃避治疗或逃离治疗点的,将被判处1年到5年的有期徒刑,罚款500万柬币(1250美元)到2000万柬币(5000美元)。如果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的,可判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 草案第9条规定,确诊病患恶意散播病毒的,将被判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该举动是集体性行为,将判处10年到20年的有期徒刑。 此外,营业场所若违反政府防疫规定,将被勒令暂停营业,或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该法也授予政府更多权力,包括可以禁止出行、禁止聚集性活动、禁止商业性活动、禁止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活动,政府也可以封锁疫区。 柬埔寨制定《防止新冠疫情和传染病传播措施法》草案,旨在有效控制境内新冠疫情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可能发生的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 ◆ ◆ ◆ 政府即将全面暂停中国国药疫苗首剂接种 据柬华日报消息,3月11日,柬埔寨卫生部发布新闻通告称,柬埔寨政府即将全面暂停中国国药(Sinopharm)疫苗第一剂接种工作。 通告称,用于接种首剂的Sinopharm目前已基本用完。该部有必要留下足够的份量为已接种第一剂的民众接种第二剂。因此,请已接种第一剂国药疫苗的民众按规定时间接种第二剂疫苗。 通告还指出,该部已规定停止首剂接种的日期,即:金边市俄罗斯医院、安东医院、国家儿童医院和柬中友好医院11日停止;甘密医院和国家母婴保健中心12日停止;西哈努克省10日停止;贡不省、干拉省、国公省11日停止;实居省、磅通省12日停止;波罗勉省13日停止;茶胶省、拉达那基里省14日停止;菩萨省15日停止;暹粒省、特本克蒙省16日停止;磅湛省、桔井省、蒙多基里省、柏威夏省、白马省17日停止;柴桢省19日停止;上丁省20日停止;拜灵省22日停止;磅清扬省24日停止、马德望省28日停止;卜迭棉芷省、奥多棉芷省30日停止。 至于60岁以上人群接种的阿斯利康(AstraZeneca)疫苗则照常接种。 ◆ ◆ ◆ 在柬同胞请加强防护 特殊时期,小编呼吁大家加强防护,注意日常卫生,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立即进行自我隔离并及时拨打中国驻柬使馆或柬卫生部的热线寻求帮助和指导。如个人条件允许,可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直接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测,同时进行报告。 !求助热线 柬埔寨卫生部热线:115 柬埔寨报警电话:117 柬埔寨外国人求助热线:0312012345/031601234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柬埔寨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23210206 中国驻柬埔寨使馆驻暹粒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78946178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投稿、爆料请加柬小单微信:aningjiayou11 柬单网招聘 1.新媒体编辑 2.柬语翻译 欢迎有意者发送简历到:info@58cam.com 【相关链接】 社区感染3天爆增至78例,23个场所紧急关闭 确诊人数暴增,洪森总理宣布再增两家收治医院 今日确诊再激增,柬埔寨真正的劫难到了... 广告也是一种资讯 点击“阅读原文”马上体验CamboJob 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