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在2019财年和2020财年直接终止行政部门任何机构(包括政府所有或控股公司)的适当计划,项目或活动,通用拨款法案,无论是发放的还是未发放的仍未承付的拨款,并利用由此产生的节馀来增加对与支持操作和响应措施直接相关的任何项目的分配,这对于解决新冠肺炎是必要的或有益的。但是,必须优先考虑(A)在卫生部下——政府医院的运营预算,主要是那些为治疗新冠肺炎而确定的预算;预防和控制其他传染病;应急准备和响应;快速反应基金;(B)在菲国立大学的领导下——菲总医院的业务预算;(C)国家减少灾害风险基金或灾害基金;(D)劳工部的计划,例如但不限于协助弱势/流离失所工人和新冠肺炎调整措施计划;(E)在工商部生计种子计划和Negosyo Serbisyo sa Barangay下;(F)在农业部下——稻农财务援助计划;(G)在社会福利和发展部的各种方案下,例如但不限于对危机局势中的个人的援助,粮食和非粮食物品的分发以及生计援助赠款;(H)在分配给地方政府单位下;(I)存放在各个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资金,例如但不限于卫生部和社会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