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雪桃:受害人被看守关押时,对方会使用电棍、警棍、手铐,不把人当人,用狗链子把脖子锁起来,像狗一样。有的还被关到铁笼子里,进行惨无人道的非人待遇,还用竹签子插十指的手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