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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在海外工作的菲律宾人,半辈子都在国外挣钱。结果,我买了两栋房子和一块地,打算退休后用。就在最近,我最喜欢的侄子高中毕业了,他的父母(其中一个是我妹妹)希望他去马尼拉学习。幸运的是,我的一处房产就在学校附近。在这方面,我想把它捐给我最喜欢的侄子。你能给我解释一下捐赠房屋和地皮的法律程序吗?
案例剖析:
为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将参考新民法典第725条,其内容如下:
第725条(赠与)赠与是一人无偿处分一物或一项权利,使他人受赠的行为。
根据这个定义,你作为捐赠人自愿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你的侄子,而你侄子又以受赠人的身份接受捐赠财产。
对于不动产,您打算捐赠给您最爱的侄子的土地,法律规定:
“第749条.为使不动产的捐赠有效,必须以公开文件的形式作出,在该文件中指明所捐赠的财产和受赠人必须支付的费用的价值。
“接受可以在同一份捐赠契据中作出,也可以在单独的公开文件中作出,但除非在捐赠人的有生之年内接受,否则不得生效。
“以单独的文书作出承诺的,应当以真实的形式通知赠与人,并在两份文书中注明这一步。”(强调)
换言之,要有一个有效的捐赠,法律要求捐赠契约必须在公共文件中签署,说明捐赠财产的细节和捐赠条件(如果有的话)。此外,还要求接受捐赠的人在同一份捐赠文件或必须在捐赠人有生之年内签署的单独文件中明确表明他或她符合接受捐赠的要求。在准备和执行捐赠契约时,必须充分遵守这些正式要求,才能有实际有效的捐赠。
我们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此建议完全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这些事实的剖析。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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