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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马尼拉大都会区的单身妈妈,我有两个孩子。我每周工作7天,正在考虑雇用家庭佣工。过去的几个月对我来说非常困难,因为我的业务客户已经大大增加。现在,我需要有人来帮助我管理房屋并照顾我的两个孩子。我想知道如果我雇用一个人,我每月有义务支付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案例剖析:为了回答您的疑问,我们将参考第10361号共和国法或“制定保护家庭工人福利政策的法律”。该法律第24条规定: “第24条。最低工资。-家庭佣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a)在国家首都地区(NCR)工作的工人每月工资2500比索(P2,500.00); “(b)在特许城市和头等市雇用的人每月两千比索(P2,000.00); “(C)一千五百比索(P1,500.00)在其他城市使用的一个月。xxx”(强调) 对于您而言,由于您位于NCR,因此您将聘用的家庭佣工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P2,500。还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每月工资外,您还将承担社会保险系统,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和至少服务一个月的家庭佣工的Pag-IBIG基金的保费。 我们希望能够回答您的疑问。请注意,此通知完全基于你方陈述的事实,我们对此表示感谢。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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