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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付的公寓有缺陷,买家拒绝兑付已经开出的支票,买家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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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在英国外交部工作了12年,然后带着积蓄和对美好未来的期望回到了菲律宾。我开始了投资,我从曼达卢永市的一家知名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公寓。公寓的购买的条件如下:5%的首付款,15%的预付款在24个月内通过远期支票支付,80%通过银行融资一次性付清。当我付了5%的首付款并给了我24张远期支票后,开发商就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了我。因为我已经在使用这个套公寓,所以发现,这套公寓有一些很大缺陷。于是我向HLURB提出了投诉,他们也注意到了公寓的缺陷。所以,我通知开发商,我将停止支付分期付款,直到他们修复,退款或更换公寓。  相反,开发商仍然想存入我的远期支票,但是因为我的停止付款令而被拒付。开发商随后威胁要对我提起违反反弹跳支票法(B.P.22)的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剖析: 您不会因为违反BatasPambansaBldg.22(B.P.22)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你所叙述的事实,很明显,你特意命令你的银行停止支付你的远期支票,另外你就购买的公寓的缺陷向住房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员会(HLURB)提起了投诉。  (G.R.No.187401,2014年9月17日,Ponente:通过菲律宾前协理法官BienvenidoReyes宣布),菲律宾最高法院根据反弹跳支票法的规定列举了犯罪要素如下:  “(1)支票的开立、支取和签发,以申请记帐或兑现;  (2)出票人、出票人或发行人知道在出票时,他在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用该支票兑现全额付款;  (3)付款人银行随后因资金不足或信用不足而拒付支票,出票人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没有命令银行停止付款。”  要使被告承担刑事责任,必须存在犯罪的所有要素,才能使被告被定罪。然而,将上述情况应用于本案,你的情况似乎并不存在某些因素。可以肯定的是,第二和第三个要素是不存在的,因为:(i)您在签发时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ii)随后的拒付不是由于资金不足,也不是没有正当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G.R.No.125059,2000年3月17日)菲律宾前副法官Leonardoa.Quisumbing)受理的案件中,最高法院宣判一名联排别墅的买方无罪,尽管向开发商发出了停止付款的通知,但该联排别墅的远期支票仍由开发商存入,因此:“本案中的支票是在1989年8月签订销售合同时签发的。但我们从记录中发现,支票签发的时间,请愿人在银行的存款具有足够的金额。请愿人的证词表明,在提交支票时,他在花旗银行有15万比索的现金或信贷。  正如辩方的证据所示,关闭申请人在花旗银行的845515号账户并不是因为资金不足。被告银行发出了一份通知,要求银行在每次付款人付款后立即停止兑付支票。上述证据与明知资金不足的初步假定相矛盾。但它反映了请愿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并且支票是1989年8月24日签发的。  请愿人完全不知道,当支票兑现时,他的资金或信贷将不足。他无法预见,银行将来会关闭他的账户,以避免支付每一次“停止付款”命令所附带的巨额银行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防止被告兑现其所持有的30张左右的支票。检方确定的是银行关闭请愿人的支票账户,但这不足以证明B.P.Blg下的第二个犯罪要素。第22条,其中明确要求被告提供一张或多张支票兑现时提供“知道资金不足的证据”。  请注意,我们支持买方依据P.D.957第23节暂停付款,直到开发商履行了对买方的义务。我们认为,行使法定权利暂停分期付款,是对所谓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有效辩护。”  根据上面的案例,很明显,尽管开发商将您的远期支票存入银行,但您对违反B.P.22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你的理由是有效的,是你指示银行停止付款,因此,其中一个罪名的指控是不符合的。  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及,此意见完全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剖析。因此,当事实发生变化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希望能在这件事上对你有所启发。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积累更多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雷区,花椒姐在你身边!往期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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