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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逃离,也难断菲政府向网络博彩公司追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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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华吧(feihua8.com)报道:

菲律宾疫情发生至今,当地网络博彩运营商已陆续出现出走潮,这种行为当然不仅为了逃避几月前政府就开始追缴的税款,更是因为封城数月未能遏制的疫情态势让他们急于赶快逃离,然而,这样还是不能阻断税务局向其追缴税款的决心,何况政府已经把这笔税款纳入筹措抗疫资金的来源之一。



10月31日,税务局发布了《第30-2020号税收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中还罗列了根据《第11494号共和国法》即《合作互助法》从博彩商暨该行业相关参与者征税的准则。


早先《合作互助法》2.0版就将博彩和非博彩运营产生的税收纳入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公共卫生及社会经济危机的资金来源之中。

因此,这份由财政部部长多明计斯和税务局局长杜莱签署的条例重申,博彩公司需要拿出总投注额即营业额的5%作为特许经营税,或者以预定的最低月博彩营收额为基准预交税金,两者之间以较高金额作为缴税依据。

  
该特许权税被征税人包括网络博彩业持照人、其运营商、代理商、服务提供商、各类技术支持提供商。

条例规定,除了按其营收缴纳税款之外,被征税人还须缴纳增值税、其他非博彩业务营收所得税、其从业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

  
为有效贯彻该条例,税务局要求身为国家监管机构的菲律宾娱乐暨博彩公司(Pagcor)及为网络博彩商下发牌照的投资促进机构(IPA)给收税人员提供以下信息:

  
行业参与者赢得的总营业额;


其支付的最低保证金即监管费金额;


持照人名录、认证服务提供商名单、外籍工人的人数等其他相关信息。


条例施行范围包括在奥罗拉、描瑞安、加凌牙省、克拉克和苏比克自由港区经营经济区的投资促进机构。

税务局警告:在税法规定项下,“网络博彩执照持有人、运营商、代理商、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提供商在付款时未按照现行官方汇率未付、少付应缴纳的税款,将被视为欺诈性行为,并会受到加重处罚”。

  
《条例》强调:“此外,税务局应对未支付应缴税款或实施其他任何欺诈行为的(博彩业参与者)实施关闭令,而犯错的实体应停止运营。”

  
此外,它还补充说:“针对运营商、被许可人或代理人的关闭令的执行必须包括关闭其所有相关的服务提供商,也必须相应地停止运营。”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网络博彩运营商持证人的数量从年初的60家减少到55家。

  
此外,截至9月29日,只有33家获得Pagcor颁发的网络博彩运营商才有权恢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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