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花椒姐特别读者,花椒姐一直在您身边:点击上方的【菲律宾花椒姐】→主页右上角(三个点)→设为星标广告位招租
头版广告位,等你来合作!
纯干货公众号平台,菲律宾唯一的法律公众号,受众群体广,高素质、高收入!
法律咨询:我是一个华人,从我父亲就一直在菲律宾定居。我现在被迫和我的女朋友结婚,因为我女朋友的父亲极端保守,他发现了我们的性行为。我女朋友的父亲和兄弟都在军队里,他们威胁如果不结婚就用猎枪爆我的头,出于恐惧,我和我的女朋友结婚了。但是,结婚以后,她们家人对我的威胁一直持续,我为此深受折磨,再也无法忍受她们家庭的虐待和威胁。我想知道,我能否因为“猎枪爱情”而取消婚姻,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您!
案例剖析: 根据菲律宾的《家庭法》,双方自由表示同意结婚是有效婚姻的必要条件之一。当通过武力、恐吓或不当影响获得婚姻时,可以是提起婚姻无效诉讼的理由。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45.婚姻可因结婚时存在的下列任何原因而被取消: (4)任何一方的同意结婚是通过武力、恐吓或不当影响获得的,除非该一方已停止,此后该方以夫妻身份与另一方自由同居; 法律规定,当缔约一方因合理且有充分理由担心其人身或财产或其配偶、后代或长辈面临迫在眉睫的严重灾难时,即构成恐吓。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同意和女朋友结婚是在女朋友父亲的恐吓下被迫同意的。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你婚姻的基本要求就有缺陷,因为你的同意是出于恐吓而不是自由同意的。因此,这使得你的婚姻无效。 请注意,必须在强制、恐吓或不当影响消失或停止后五(5)年内提出婚姻无效申请(《家庭法》第47[4]条)。在此期限之后提起的诉讼将不被法律保护。 因此,考虑到恐吓指控以获得你的婚姻同意,您可以提交婚姻无效申请,前提是有证据支持并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 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及,该意见完全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发生变化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就此事对您有所启发。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积累更多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雷区,花椒姐在你身边!往期精彩回顾
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与私有财产如何认定
女友因你的行为受到惊吓或痛苦,你所面临的刑事责任
在菲律宾结婚,保留婚前财产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END—
你的分享、点赞和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