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612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又一名在菲务工的中国人回国后确诊!境外输入病例国内治疗政策出台

[复制链接]
1612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据深圳卫健委报告,3月14日,深圳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患者从菲律宾返回中国,经深圳湾口岸入境后被送院,随后被确诊。

患者为孙某,中国籍,男性,52岁,2019年7月起从中国前往菲律宾马尼拉工作,3月13日回国后检查确诊。

患者确诊前主要活动轨迹:

3月9日,孙某在马尼拉开始出现咽痛症状。

3月13日19:05,孙某从马尼拉乘坐CX902航班返回中国,22:20到达香港国际机场,随后乘坐香港的士前往深圳湾口岸,期间均佩戴口罩。

3月13日23:30,孙某从深圳湾口岸入境,体温正常(腋温36.5℃),由于其填写的健康申报卡显示有菲律宾工作史、曾出现咽痛等症状,深圳海关为孙某采集鼻咽拭子和血液样本,并将其隔离留观。

3月14日6:30,孙某由120救护车送至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感染科收治观察。医院CT检查显示双肺感染。

3月14日12:00,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对孙某的咽拭子样本完成初筛,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3月14日20:00,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复核,结果亦为阳性。

目前,孙某已被转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判定,患者在中国内地的密切接触者有6名,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人核酸阴性,1人结果待出,均未出现异常症状。

这是已确认第二例菲律宾的中国人回国后确诊新型肺炎疫情的病例,说明病毒已经在在菲华人中传播,只是还未有检测确诊,在菲华人朋友们一定要警惕,做好防疫措施。

为防止境外输入,北京、河北多地发布公告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病例自费治疗。

据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两个方面政策: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称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作者:菲常热门
收藏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0

粉丝

2

主题
  • 联系我们
  • 邮箱:feihua8#hotmail.com(请把#改成@)
  • QQ客服 1000000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