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华吧(feihua8.com)报道: 
 周三,菲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将具有以下外文标识的口罩列为“标识不当”产品:
 
 ●带有富乐邦(Fu Le Bang)外文的一次性口罩
 
 ●带有外文国旗(Flag World)的口罩
 
 ●带有其他外文的口罩
 
 菲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警告,医护专业人员和公众不要购买和使用以上“标识不当”口罩。
 
 
 
 周四,FDA局长兼卫生部副部长多明戈(Eric Domingo)对GMA新闻说,在菲律宾,仅允许使用带英语和菲语标识的产品。
 
 他在短讯中说:“菲律宾不允许使用非英语和非菲语标识的产品。”
 
 
 
 菲政府已经强制公众佩戴口罩以遏制新冠病毒传播。
 
 根据2009年菲食药局法案,如果消费者无法理解某一产品上所提供的任何文字、声明或其他信息,则该产品将被视为劣质产品。
 
 
 
 FDA称,该法案将禁止与该劣质产品相关的制造、进口、出口、销售、出售、分销、转让、非消费者使用、促销、广告或赞助。
 
 
 
 在执法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协助下,FDA地区现场办公室和监管执法部门将确保此类口罩不会在市场上出售。
 
 
 
 FDA还要求海关局阻止此类产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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