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854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架好GOIP设备,专为诈骗集团境外遥控实施诈骗服务!

[复制链接]
854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菲华吧(feihua8.com)报道:

“您好,我是××公安局民警,你涉嫌违法,我们要对你进行逮捕。”“这边查到您的银行账户有风险,请立即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几乎每天都有人接到这样的“诈骗”电话。这些电话的背后,都是GOIP(虚拟拨号)设备搞的鬼!

近日,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黎某因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据悉,这也是抚州市办理的首例涉电信诈骗GOIP网关设备案件。



两天架设好诈骗GOIP设备

案件的源头,是一台GOIP设备暴露的线索。今年3月,抚州警方根据公安部下发线索,在抚州市南丰县瑶浦三仙行宫附近当场抓获正在安装GOIP设备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成功铲除该窝点,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黎某受雇在境内负责安装GOIP设备,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提供服务。据悉,他和另外两人专门挑选不起眼的出租屋,从租房到安装宽带再到安装设备,差不多只需要两天时间。

据了解,他们口中的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支持接入大量手机卡,并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支持群发短信、远程控制、机卡分离等功能。诈骗人员可以将同时安装了上百张电话卡的GOIP设备放在国内,自己藏在境外,通过这些设备,实现“人机分离”,一方面拨打诈骗电话,另一方面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诈骗集团境外遥控实施诈骗

经查,黎某为了牟利,在明知安装GOIP设备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情况下,仍受其上线指派在抚州市临川区及江西省其他多个设区市安装了8台GOIP设备,获取报酬约3万元。其中,黎某在赣州某出租屋安装的GOIP设备,诈骗集团通过该设备诈骗一名老年人38万余元,就此案发。

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对黎某明提起公诉。该案经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黎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更多热门资讯请点击阅读原文网站↓↓
收藏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0

粉丝

2

主题
  • 联系我们
  • 邮箱:feihua8#hotmail.com(请把#改成@)
  • TG: @FHB789
  • QQ客服 1000000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