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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结伙偷渡去缅甸,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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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山花烂漫

“五一”小长假

大伙儿都在开开心心度长假



而他们的假期

却泡汤了

...

▼▼▼


偷渡去缅甸旅游,结果被刑拘!近日,葛坳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的葛某等三人存在偷越国(边)境的重大犯罪嫌疑。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葛某等三人至派出所调查,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葛某等三人对自己结伙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在2020年3月躲避边防检查站的检查,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小勐拉中华城的犯罪事实。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葛某等三人追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等三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

打击整治偷渡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偷渡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安全

扰乱国边秩序、危及人身安全

在疫情防控特别时期

偷渡出入境还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

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和危害



于都警方郑重提醒

国境线神圣不可随意逾越

切忌心存侥幸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再者

当前境外多国新冠疫情形势并不乐观

个人出境旅行感染风险高

因此建议个人充分权衡出行时机和必要性

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



最后

蜀黍还要特别提醒

那些想去缅北“淘金”的人

认真看看这篇文章

▼▼▼

从缅北逃回的于都人,亲述恐怖遭遇!

多看几遍这条视频

▼▼▼

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r3237swokp9&1314.swf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

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

是缅北新的代名词

对待赴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对不法分子实施“抓金主、打平台、

断资金、打回流”的全链条打击



千万注意

缅甸被捕的危险

于都警方

正告滞留缅北人员及其家属

请及时联系敦促亲人尽快回国入境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情节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普法小课堂

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偷越国(边)境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出入境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于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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